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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六月三十号晚上十点左右在小区碰到一四岁多小男孩,到医院检

我在六月三十号晚上十点左右在小区碰到一四岁多小男孩,到医院检 我在六月三十号晚上十点左右在小区碰到一四岁多小男孩,到医院检查小孩是皮外伤  交警队判我全责(在非机动车道行使)要求赔偿孩子医药费和护理费~小孩父亲说小孩母亲请了一个月假专门看小孩,一个月五千元工资让我出交警让我们私下解决说我如果不陪常对方电话在打到他那事情就不好解决了!在回来的路上对方说要我赔偿一万,过了一会对方又说让我赔偿八千,不赔就把小孩送到医院住一个月所有费用我掏他们一分钱赔偿都不要了。对方要求合理吗?我该赔吗?赔多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6-07-09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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