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还不判离婚
这是提出你离婚的证据的,否则法院是很难支持的
感情没有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这个是需要看看判决书的内容而定的啊
你好,法院只有在符合离婚法定情形的情况下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