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到期,房东要求退还房子,但不付我以前付出的转让费。
租房到期,房东要求退还房子,但不付我以前付出的转让费。 我租的店面房三年到期,那时我租房时(二手转让租来,但租房合同更换了我的名字,我跟房东在合同里写明的,我有权续租)付给原开店的店主6万元转让费,其中房东拿了我20%六千元(当时原租店的店主跟房东在合同里写明的,店面转让时房东可收取20%转让费)。现在房东以自己要开店的借口要求收回店面房(现在他不跟我谈房租的年租多少)实际上房东可以再次租给他人收取10万元转让费(现在的行情),就是房东自己开店开了半年一年后不开(房租费年4万元)他租给他人收取10万元转让费也赚了很多,很明显,事实上房东在打10万的转让费主意,把我赶走,想转手赚笔转让费。
请问下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益及理由要求房东(他不要求我收回店面房,如果我现在转让租出去可收10元的转让费)付我转让费?还是只退还其当初收取我的其中六千元转让费?谢了!
注:如果哪位律师能代理我可发合同原件过来,代理费面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dsl22……(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1-06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