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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下水管理回污水,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厨房下水管理回污水,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尊敬的蒋律师您好!
我是淮安的市民,于2006年购得新房(一楼,有半地上车库),于2008年入住。因一楼下水管道不是独立设计,曾有一次厨房管道回污水,家中有人及时找物管疏通清理,没什么损失就不了了知了。最近因元旦放假外出,刚回家就见厨房满下污水,腥臭难闻,并有部分溢出到客厅,浸泡了复合地板至变形。当时找物管只负责疏通,说损失不应他们赔偿,很气愤!请问我家这种情况应该由谁来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淮安居民纪(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2-01-06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