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厨房下水管理回污水,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厨房下水管理回污水,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尊敬的蒋律师您好!
    我是淮安的市民,于2006年购得新房(一楼,有半地上车库),于2008年入住。因一楼下水管道不是独立设计,曾有一次厨房管道回污水,家中有人及时找物管疏通清理,没什么损失就不了了知了。最近因元旦放假外出,刚回家就见厨房满下污水,腥臭难闻,并有部分溢出到客厅,浸泡了复合地板至变形。当时找物管只负责疏通,说损失不应他们赔偿,很气愤!请问我家这种情况应该由谁来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淮安居民纪(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2-01-06 10:3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