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鉴定结果问题
鉴定结果问题 您好!
律师我想咨询下 我爸是和邻居家帮忙盖房子从三米高处摔下。头着地现在 经过三次手术现在病情稳定。 是无偿的给他家帮忙。 可出事了 他家人都跑了 现在花了好几十万 他家就出了几万人就跑了 现在面临开庭打官司 我爸的鉴定结果是否符合正长的鉴定标准。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 是否鉴定的合理 这下面是鉴定书上写的~
被鉴定人我父亲重度颅脑损伤后,需要治疗及康复,并需要补充营养,生活需要他人帮助,其所需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0}23号关于适用【中华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司法部令第10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参照京司鉴协发【2011】4号《人身损耗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身损害所需误工期至定残的前一日,营养期90-120日,护理期90-120日。误工期至定残前一日。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大小便或小便失禁为五级伤残。
左侧肢体肌无力(偏瘫)为七级伤残。
还有就是这样能赔偿多少钱。。以后万一在有什么事 怎么办 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下 不盛感激!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fei……(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2-01-05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