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犯人在看守所猝死家属该如何做?

犯人在看守所猝死家属该如何做? 一个嫌疑犯人在看守所等待一审判决时,一天上午10点半左右突然肚疼,看守所值班人员在发病三分钟后把犯人送往医院检查,医院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没有发现病因,医生于是给嫌疑犯人打了一针止疼针,12点55他们离开医院回到看守所,嫌疑犯人回去以后(13点50分)随机就躺,下躺下不到一分钟同监室的狱友发现嫌疑犯人已经没有呼吸,于是病人再次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经过医院一个40分数的抢救,最终医生宣布死亡!而家属在下午三点半左右才接到通知!而现在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天天找我们让我们签字说是要解剖尸体,要是同意也要签一个同意的,不同意签一个不同意的,请问看守所做发是否妥当,是否存在过错!我们家属该如何做?应该签字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使冰雨泪(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2-01-05 19:50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