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不服中院裁定上诉高院已经110天没消息,帮助分析原因!
如果证据在国外,一般需要公证及认证,否则证明力很低。
你好!
1、管辖权主要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专属管辖原则、协议管辖原则。
1)属地原则,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引起的诉讼,凡该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如当事人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在我国,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2)属人原则是一国法院对本国国民有管辖权限。如果原告是我国公民,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
3)专属管辖指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我国人民法院管辖。
4)协议管辖,主要看你们之间的协议,约定的就有管辖权,没有约定的就要看法律规定。
2、涉外民事合同纠纷裁定上诉审程序适用普通民事上诉审程序,但审限不受普通程序限制,目前没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3、建议你委托律师到高院咨询,多与法官协商,尽快解决问题。
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你好, 信息太少,无法判断。涉外合同相对复杂一点,建议到就近律所 当面咨询律师。
你好,您的描述过于简单,不好判断
建议来电咨询
1、关于管辖权:因涉外合同纠纷,对在中国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签订地在国内或在国内履行,或诉讼标的在国内,或在国内有可供扣押财产或在国内有代表机构,原告可以在国内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标的所在地 可供扣押财产地或代表机构地方法院起诉,以上国内法院有管辖权。该案补偿协议在国内签订,如果被告在国内无住所,原告可以在补充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该法院有管辖权;
2、 涉外合同纠纷,法院审理期限不受国内案件一审一般6个月二审3个月的限制;
3、委托人从国外邮寄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国外公证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对于证据的效力,由法院审理时对于其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予以认定;
有问题可以追问,满意可点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6-07-08 09:53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六十六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对方当事人是不是在国外?可能是送达问题。当然,110天在审限以内,请继续等待。
1、关于你的标题可以咨询高院承办法官;
建议与法院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到高院的案件,110天没消息算是正常。
案件是否已经分配到承办法官?如果已经分配,则直接咨询承办法官即可。
还没有分配到法官的话,得等一等。
可以打电话向高院了解。
信息太少,无法判断
1、中院到高院肯定不同城。2、上诉不是一案一送。3、法院案件多工作忙;只能耐心等待通知,急也没有用,查都查不到。
联系承办法官
案情陈述不明……
你这表述未把握案情概况,无法解答。
你好:可以去催催,最好请律师帮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