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和男朋友在南湖一家餐馆上班,他是厨师,我在前台做收银,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和男朋友在南湖一家餐馆上班,他是厨师,我在前台做收银,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和男朋友在南湖一家餐馆上班,他是厨师,我在前台做收银,没有签劳动合同,这边发工资是从上班那天算起的第四十天,后面每个月都是那天发工资,男友应发工资日是6月4日,我是6月5日,但是每次找老板要工资都说再等两天,就这样一直到了6月26日老板娘才给我发了1800,还差1000没发,男朋友要了几次也没要到,到了6月29再要工资时老板还是说没有,在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他跟老板提了辞职,第二天我上了一天班也辞职了,因为实在耗不下去了,这几天我们到店里要过几次工资,四五天前老板答应等到7月15日给男朋友发一部分,当时跟老板谈完后男朋友问老板娘我的工资怎么发的时候老板娘也说先紧着收银的钱这几天给我发一部分,前两天发短信问老板娘工资的事,老板娘直接说老板说的是十五号,昨天老板娘又说她跟老板商量发我工资的事,老板说把我工资和楼上一个配菜的工资拖着,因为他觉得辞职那天我和楼上那个配菜是说好了一起辞职的,相当于一起拆他的台,我没有想伙同谁一起走,只是觉得这边工资拖得太久了才辞职,今天去劳动局咨询了一下,但是由于证据不足,劳动局不予受理,劳动局那边说我们需要出示老板的营业执照,工资条(证明工资标准)和考勤记录,但是我们只有手机拍下的纸质版手写考勤和U盘里面拷下的指纹考勤记录,加上老板之前的支付宝转工资的记录和十几条顾客用支付宝付款所收到的短信提醒,劳动局那边说这些东西都是可以造假的,不足以构成证据,算起来的话老板差我们两个的工资将近一万四,我去年7月份毕业出来工作也没多久,现在遇到这种问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也算是个教训吧,以后遇到拖工资没有劳动合同的单位都不要去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7-07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