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在我方通过拍卖获得商业房产后,因没有及时过户导致房产再次被查封,应该怎么办?
在我方通过拍卖获得商业房产后,因没有及时过户导致房产再次被查封,应该怎么办? 律师你好,我公司于2010年8月25日以近千万元的价格通过地市级人民法院拍卖下一处商业房产,已经缴纳足额拍卖款,并取得相关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的全额缴款收据。但因我方原因没有在规定的30天内在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现在去找法院执行厅的厅长,厅长以超过时限为由不予配合。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法院执行厅的配合。现在已经过去5年了,在这5年多的时间内,由于我方没有过户,房产还在原房主名下,原房主的三个债权人对此房屋又进行了3次查封。此房产预计在今后的2年至3年内会有拆迁并进行相关补偿。经过与房管局沟通,房管局的意思是,如果执行厅配合我们出具文书去房管局过户的话,虽然因为有查封不能过户,但通过法院执行厅配合出具过户文件,可以证明我们拍卖到此房产是在查封以前,所以其他的查封者在2年的查封到期以后就不能续查封了,这样一来等到拆迁补偿的时候就没有纠纷。 我的问题是:1、如果此房产在有其他三个查封的情况下进行拆迁补偿的话,在我们拍得此房产后的查封者有没有权利分得补偿款呢? 2、在此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如何实现我方的利益最大化呢?感谢您的回答。 3、因为我方是足额缴纳拍卖款,为了不让我们拍得房产后的查封者获得拆迁补偿,我方是否需要进一步做通执行厅和房管局的工作,让查封者在2年到期后不能再续查封对我们比较有利呢?如果对方查封在拆迁时仍然有效,那么对方是否有权利分得拆迁款呢? 感谢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feng……(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6-07-07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