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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老百姓,有一天我小孩生病了,我和我老公带我四岁的女儿到慈溪省妇保医院去看病
我是一名老百姓,有一天我小孩生病了,我和我老公带我四岁的女儿到慈溪省妇保医院去看病 我是一名老百姓,有一天我小孩生病了,我和我老公带我四岁的女儿到慈溪省妇保医院去看病,女儿发烧四十度,有个女护士给我女儿做皮试没消毒,我就说了两句,那个护士就要打人,我们两个的声音就大了起来,但对方都没伤到,可护士那方报警了公安就来人了把我们两个人都带进去了,公安把我们的事情问了下马上就把那护士放回去了,把我关在里面还叫我老公拿三千元给那护士,你们说这世上还有天理吗?那时候我女儿发烧四十度没人照顾,我家就我老公一个人,公公婆婆都没有了,你们说这公安是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07-07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