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酒店工作,我一个月提出口头辞职,说招下人可以走,人是招下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酒店不让你走,还扣押你工资,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或是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向劳动仲裁委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