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结的婚,但是没办理结婚证,现在要分开(离婚),怎么办?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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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2月以前的,属于事实婚姻,起诉离婚,之后 的属于同居,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1994年2月1日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了,没进行结婚登记,就属于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