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二是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三是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并在对受害人伤残情况及回复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确认受害人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或者恢复身体机能的,才可酌情决定赔偿营养费用。
你的情况可能不构成伤残,营养期营养费支付可能无法获得支持,由法院酌情认定,或者单就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确认
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20到40元一天
营养期需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未鉴定的话,可以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