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拆迁的时候我外公外婆分到一室半的房子,为公租房。当时原始安置单上的名字是我外公,外婆,我妈妈,
他属于他处有房,无居住权
按问题所述,对方已不符合同住人条件,无权要求所谓的居住权。
您好!
不属于同住人的条件,不能要求公租房的居住权,所以无权主张补偿。
详情可来电来访!
公租房的居住权,是以户口为基础的。没必要给他补偿,何况他,他处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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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根据房子估价情况协商补偿
你妈妈应当变更成为承租人,并将房子买成产权。
你表哥没有权利。不能要补偿。
不要让你表哥户口迁入。
发生纠纷,委托律师处理。
不属于同住人的条件,无权要求所谓的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