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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斗殴中涉嫌包庇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持械斗殴中涉嫌包庇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2007年5月去喝冷饮时,原告认为我占了其位置,站起来后我的朋友与其发生口角,随后我的朋友打电话叫来其他人追打原告,经公检法判定为持械斗殴,期间我并没指使也没打人。而由于原告不断上访说是我指使并打人,司法机关为了息事宁人(我们是这么认为的),我被也包庇罪的名义判了一年有期徒刑缓期一年。现在对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9万多,同样把我列为被告,法院也受理了。请问我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吗,既没与其直接发生冲突,又没指使,更没打过人还要承受这么大的冤屈,真是没天理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panj……(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08-10-3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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