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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资成立的公司经营不善,能否回收当时的投资,至少是公司的借款

三人合资成立的公司经营不善,能否回收当时的投资,至少是公司的借款 几年前三个朋友一起投资成立了一家公司,有其中的2为朋友经营,我只是投资。可是几年过去了,公司没有赚到钱,像这种情况,当时的投资是否这的就没有办法收回了?至少是,但是除了出资部分外,公司还借了我一部分钱作为公司运营资(有合同,董事长签字,明确写明是公司借钱,有年息)。这部分钱能否收回?如果申请公司解散,投资和借款又将如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北京刘生(上海)
提问时间:2012-01-0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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