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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前,我把孩子送给别人了,对方给我两万营养费,和每个介绍人都给了一千

3个月前,我把孩子送给别人了,对方给我两万营养费,和每个介绍人都给了一千 3个月前,我把孩子送给别人了,对方给我两万营养费,和每个介绍人都给了一千,当时我们只签了协议,协议只有对方有,我没有的。还有对方也要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当时我的身份证是临时的,现在已经过期了,我现在很后悔,想把孩子要回来,有可能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7-06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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