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有关赃物买卖!急急急!
有关赃物买卖!急急急! 本人于12月23日晚遗失手机,因为手机有防盗系统所以得到了手机使用者的电话号码,本人于26日得知号码报警后,警察打电话给此人,当时在警察的催促下同意第二天送手机过来,但是第二天却不承认是捡的,说是自己买的,但是拿不出证据证明,后来找到此人后,此人要求本人返还他购手机的1500元,后来又降说只要1000.在警察的帮助下手机从使用者手中拿回,现在在派出所,但是警察跟我说他跟此人沟通,此人说只要700元就答应,但是本人不接受这种调解,警察说4号的时候手机还给使用者并且不管这个事情了。
第一,本人是不是应该给使用者钱?第二,警察能不能在不经过本人的同意下把手机还给使用者?第三,本人有发票证明此手机是本人的,该怎么拿回?谢谢。
(手机型号为三星I9100,购买价为3380元,购买时间是10.25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烦恼的小川(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1-03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