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企业辞退员工的几个问题
关于企业辞退员工的几个问题 您好!
我是深圳市的一名外来务工人员,自2009年11月23日起,服务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一家私营企业,至2011年12月27日被辞退,总服务年限为两年一月零五天。因公司改革,岗位工作职责发生变化,与企业老板沟通无果之下,被老板辞退。因为对劳动法不熟悉,特此向您咨询几点问题,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给予答复!谢谢!
第一,从我的劳动合同说起,我与该用人单位的第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是2009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2日,岗位是业务员,在此劳动合同期限当中,岗位发生过变动,岗位变更为商务部主管,岗位变更时没有签订变更合同。该劳动合同是在我通过试用期后签订的,合同上面有公司公章及法人签字,也有我的签字,没有合同签订时间。我想询问一下,此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该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在此我如何去维护我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劳动合同有一份在我手上)
第二,第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我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立即续签劳动合同,而是在几个月后,签定了续约协议,续约期限为三年,其中没有对变更岗位进行说明,而该续约协议并没有公司公章(这件事是因为同事去询问公司行政人员时发现的)。我想询问一下,此续约协议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相等法律效应?该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我能否提出索要双倍薪资赔偿呢?在此我如何去维护我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协议我没有保留在自己手上)
第三, 在2011年初,因为公司经营发展问题,企业老板与我们几位老员工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8日,协议内容大致如此:公司以年度营业净利润的25%作为业务年度提成,个人销售额120万,个人月薪为1800元,未完成50万销售额、调离岗位、离职或违反公司制度被辞退的员工取消资格。2011年12月27日,本人被公司辞退,但本人本年度业务提成全部没有结算,公司给出的理由是业绩未达到50万,取消年度提成资格,因此未对我发放本年度业绩提成。我想询问一下,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该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能拿到我本年度的销售业绩提成?在此我如何去维护我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协议有一份在我手上)
第四,2011年12月27日,与公司老板就7月份工资奖金补偿协商未果之后,公司老板辞退了我。服务总期限为两年一月零五天。当日做工资结算与工作交接,在工作交接完成之后,我查看了工资结算的结果,发现12月份工资里面,绩效部分全部被扣,请假与28日、29日工资也被扣。此外,公司给予的补偿金计算基数为2010年12月至2012年11月的实发工资的平均工资,公司补偿我两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金与工资发送时间为离职7天内。我想询问一下,公司对我本月的工资结算是否合法?公司对我补偿是否得当?工资结算发放时间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公司对我的行为是否合法?在此我如何去维护我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工资结算单与辞退单上我都签署了名字与时间,且未保留书面文件在我手上)
以上四点,是我今天的疑问,非常感谢您阅读到此。对于本次邮件当中,如果出现不当的语句,请您多给予包涵,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者权益。因为我对劳动法的不熟悉,烦请您给予我指点一二,让我能够学会如何去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者权益,对此非常感谢,希望您能尽快回复我,教导我如何行动!谢谢!
此致
敬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3261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1-03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