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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维权:2016年2月,我的一部苹果手机,买入价6300元

我要维权:2016年2月,我的一部苹果手机,买入价6300元 我要维权:2016年2月,我的一部苹果手机,买入价6300元,在武汉被偷,后报警立案并致电苹果客服进行挂失。2016年6月,我向广州警察求助,告知我被盗的苹果手机在广州某苹果授权店进行维修换机,警方接到通知后去该店询问,得知手机已经被送修人取走。然后我致电苹果客服,对方称苹果授权店不会在没有发票和保修卡的情况下受理手机换机服务,并帮我确认了该店失职的事实,还告诉我说是门店的责任,可以向他们提出赔偿。于是我打电话给该门店,接电话的人告诉我让我带警方去协商。我给派出所打电话,警方称手机已被取走,不该他们管了。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
提问时间:2016-07-0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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