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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骑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没有现场照片,没有证据,去法院起诉该怎么办
本人骑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没有现场照片,没有证据,去法院起诉该怎么办 我骑电动车与一辆机动车相撞,(查询了一下,我的电动车是踏板类型的,属于机动车类别) 当时肇事者司机要带我去医院检查,所以没有报案,也没有拍现场的照片,去医院检查是脚踝软骨之挫伤和腰部韧带拉伤,后来肇事者说带我回家协商私了,经过协商给我医药费6000元,但当时肇事者没有那么多现金,又有担保人也没有写条,
第二天给肇事者打电话他说6000元太多,让我们报警找交警解决,其实肇事者当天凌晨7点左右已经报警,但没有告诉我,后来我们去当地派出所立案,来乌兰浩特市里住院,报警,(时间已经是事发第二天下午3点左右)
由于没有现场证据,(但有人证),交警队那也没有出事故责任认定,只能证明有这起事故,至今住院话费5000多元都是我们自己出的医药费,如果我们去法院起诉会有多大的胜算,法律上会怎么判定责任,我们会有多少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孙阳9685……(内蒙古-兴安盟)
提问时间:2016-07-05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