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警察可以不用道理用权利做主么.
警察可以不用道理用权利做主么. 14岁的孩子和我家5岁大的孩子打架,我家孩子被那孩子用脚把下巴题破了,我没在意,我去告诉那孩子以后别欺负小朋友,当时我家孩子也在随手就拿了硬币的大石头打过去,打在了那孩子的身上了,我把孩子说了拉回家,可一会那孩子家长来到我开的店里吵骂还先动手打我,我就还手了,我丈夫当时就打电话报案了,去了派出所做了比率就双方回家,本以为警察解决说下拉倒,可是事过了一个多月警察到我店里把我老公叫去说,对方已经提出要我赔偿4000元医药费,当时我老公就说他是报案的这和他没关系,回来后我说着钱不能拿.她先来我店里闹打,我不能不动啊,在说俩女人手脚相打当时我门都是外表受伤了.就这样事过了3个月了,警察又找我说一定要赔偿,如果这样给调节不想拿钱就只有把我刑事拘留15天,然后对方就去起诉我赔偿那时候我要拿的钱更多. 我想求大家帮我分析下难道我真的就必须得出着冤枉钱么,她先来我店里动手、双方都是皮面伤,就平对方拿了医生的医药单据我就没道理么,做生意本来就和气生财,可这事不是欺负人么,大家帮忙说个公道我该怎么解决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56115……(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08-10-30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