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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队职工每人缴纳一份一百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此款由个人先垫付

养路队职工每人缴纳一份一百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此款由个人先垫付 养路队职工每人缴纳一份一百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此款由个人先垫付,后做到职工工资里,款项交给会计,单位成批保险已经办完,后雇佣一个临时工,将一百元和身份证交给这个会计,会计由于有事情没交给保险公司,没办成保险,四天后,这个临时工出交通事故死亡,那么这个会计是否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6-07-04 22:3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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