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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和房东之间是因为租房押金的事,想咨询下!是这样的,我租房东的房子时间是两年
你好!我是和房东之间是因为租房押金的事,想咨询下!是这样的,我租房东的房子时间是两年 你好!我是和房东之间是因为租房押金的事,想咨询下!是这样的,我租房东的房子时间是两年,一年一签,每年硬涨五百!到今年的5月30号到期,而且我们合同上写是租与不租都要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我们也通知了,期间房东妹妹来看过房子,到5月28号我们提前两天退房,当时房东来看了房子后说:宝宝把卧室墙面弄脏,刷下多少,就扣了几百,然后宝宝打坏一个茶几又是几百,因为之前住进去之前房东有半年水电费没交,大概600多元,房东说刚好抵茶几和墙面,我们说可以!之后押金就多扣了100还余下2900,我们说那就清了,押金给我们就可以了!后来房东就路了,说和老公刚离婚,没有钱给我们,要我们通融一个月,说等房子租出去给我们,我和老公因同情她就答应了,她说如果你们怕我不给,我就打欠条给你们,后来她就打了2900欠条给我们,可当一个月快到时,也就是6月28号,我前一天问她,明天到期,钱怎么给我时,这时房东说家里这坏了,修了多少,那里坏了又修了多少等等!现在她说给钱可以,要我们承认她所谓维修的费用,而且当时退房她并没有说哪里哪里坏掉,修的过程也没让我去看,直到我搬出来一个月时,她才说!而且也已经有新住户住进去了,她都没告诉我!是我提出欠条还款日期前一天才说,请问我该承担吗?她现在就不出现,说让她出来可以,前提是让我承认这些维修费用,请问我起诉能要回押金钱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6-07-04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