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条法律如何计算劳动争议的补偿
这条法律如何计算劳动争议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劳动者月工资是800元,地区最低工资是400元,劳动者工资被无故克扣后剩350元共3个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实际应该是多少补偿?工资与补偿共应得到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race(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08-10-30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