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在买方不承认的情况下,证据仅有来电和短信足够吗
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在买方不承认的情况下,证据仅有来电和短信足够吗 新小区很多业主被装修公司打电话骚扰,可能装修公司向物业或其他渠道购买了业主名单,物业否认,报警装修公司非法获取业主名单等个人信息,并追问装修公司业主名单的出售者,但是装修公司否认拥有业主名单,否认有购买交易情况,说是网上其他渠道搜集和交房时现场接触业主搜集的,在这种装修公司否认的情况下,只有业主提供的装修公司来电或短信记录,还能起诉吗,证据足够充分吗,或者可以追问装修公司说出具体搜集渠道吗?如果不说呢?如果起诉要什么样的证据才算充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1974……(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6-07-11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