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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经人介绍给一男的,在他家不到四十天,这期间,他以他朋友借钱为名,跟我拿了一万块钱

我是经人介绍给一男的,在他家不到四十天,这期间,他以他朋友借钱为名,跟我拿了一万块钱 我是经人介绍给一男的,在他家不到四十天,这期间,他以他朋友借钱为名,跟我拿了一万块钱。说好两个月还,结果一托再托,现在都不还,我想问一下,我钱是在取款机钱给他的,摄像头,可以做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6-07-02 10: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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