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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这样的问题可以要求店方赔偿吗

我这样的问题可以要求店方赔偿吗 本人与2011年11月中进入一家餐饮企业任职经理至今,入职后公司没有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每月的工资是以现金的形式在发放,前几天因为一个外面喝醉了酒的人跑到我们店子闹事,我先是在劝解离开,后来那个醉酒的人先动手打了我,后来我动手也打了那个醉酒的人,把鼻子打出血了,然后我报警后把那个醉酒的人送到医院检查,费用1千多块钱,检查后我们到派出所协调,经派出所协调我们协商解决了,现在老板要求我个人承担那个医药费,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因此事我提出离职可以要求补偿吗?跪求雷律师给出专业的意见,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提供哪些有力的证据,如果需要面谈或者委托代理的话胜算的把握有几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ryji……(湖北)
提问时间:2011-12-30 11:1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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