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同时两个贷款的问题
关于同时两个贷款的问题 你好!
我们于2009年1月份在温州的一家银行货了20万,实际上这个钱是给公公贷的,但是没有办法,房产是我我老公的名字。后来于2009年5月份时我们在浙江别的县买了套商品房,也向银行货了23万,现在的问题是公公又要求我们向温州的这边重新贷20万元(前提是2009年的20万已经还上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还能贷吗?还有如果能贷的话对我们是否有不好的影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LI12……(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9-12-23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