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银行卡从未离身,卡内的钱却在异地被支取,4000元110不立案,银行说与他们无关?谁来负责?!
银行卡从未离身,卡内的钱却在异地被支取,4000元110不立案,银行说与他们无关?谁来负责?! 储户在重庆大坪农行开办的金穗借记卡一张,农行取款发现卡里的钱竟然没了,打了110报警,110说4000多不予立案,找银行,银行说此事与他们无关。难道说这辛辛苦苦的4000多元的血汗钱在银行被盗了就不了了之了吗??????难道就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吗????
2007年9月6日,我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坪支行办理了一张金穗借记卡(卡号:6228480470217654719)。2008年9月18日,我持卡在ATM机上取款时,发现自己卡内的资金无端短少了叁仟玖佰肆拾叁元(3943)元,卡中仅剩肆拾捌圆零捌分(48.08),卡中原叁仟玖佰玖拾壹圆零捌分(3991.08)分。
我当即就向110公安机关报了案。渝中区的经侦队回复金额未达到立案标准,不立案;9月19日早上我去开户银行那打印了银行借记卡明细对账单,据银行后来回复方知,我借记卡里的款是被人在广西河池宜州城中西路分理处的建行取走的。110分析说,此案已发生数起,都是犯罪分子用了伪卡进行信用卡诈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uya(重庆)
提问时间:2008-10-30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