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什么是追尾,为什么是我负主要责任。?
什么是追尾,为什么是我负主要责任。? 律师你好,希望你百忙中,看看。帮我解释下好吗?
今年11.24.我带孩子上课,骑着摩托车正常行驶。突然前面的摩托车刹车。我也跟着刹车,我撞上前面的车,前面的车人员未伤,就是车尾有撞的痕迹。但是就在我右脚快落地的时候,后面的摩托车也冲撞上来。当时我的右脚就被后面的摩托车前轮压住脚面。导致我的小腿腓骨骨折。现在交警经过断定主要责任是我,第3辆次要责任。。我有些不服。我认为应该是第三辆车为追尾行为。应该全责。交警【因为跟第三车有关系】他说我是先倒地在先,他只是从你右侧刮碰,才导致你的骨折的。一直说是,他的车跟我同向同行的。说现在只有擦碰你的车,交警还说这是有根据,因为右侧尾灯就只是断掉,脚踏板有些痕迹,而且他的紧急制动是在你的车的后方3米左右。我现在有些不解,既然你有碰撞我的车的痕迹,为什么不是追尾呢?我想问的就是,什么是追尾,这算追尾行为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onger……(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09-12-23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