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在南京一家公司上班,于6月6日晚,公司领导安排我加班,突然又说他开了一个设备

我在南京一家公司上班,于6月6日晚,公司领导安排我加班,突然又说他开了一个设备 我在南京一家公司上班,于6月6日晚,公司领导安排我加班,突然又说他开了一个设备,要我下班时关掉电源,那不是我工作职责范围,后发生设备电气烧坏,公司很生气让我负全责,赔偿公司损失,二,因为公司领导安排我去别的岗位上班,把手指弄伤了,三,因公司安排我出外面给客户培训没能完成,公司就对我说,设备烧坏责任你是最大的,要赔偿的,算了,我也不想追究谁的责任,你自己主动提出个人离职吧,以这种方式强迫我离职,不然要对我做出赔偿处罚,对我这样能不能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07-01 10:0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