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去年三月份走的,说回家带一段时间,然后回家不到半年就结婚了
你好,你可以带回你的孩子,不想离婚就协商解决,想离婚可以诉讼,孩子依据有利于成长的原则判决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你好,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