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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有ABCDE五个人,A是业主,B是施工总工头,C是给B承包外墙工作的小工头

你好,现在有ABCDE五个人,A是业主,B是施工总工头,C是给B承包外墙工作的小工头 你好,现在有ABCDE五个人,A是业主,B是施工总工头,C是给B承包外墙工作的小工头,D是给C砌墙的外来工人,E是D的同乡。业主A的房子需要重建,与工头B签订了重建的合同,但合同并未公证。B将外墙的工程承包给小工头C,并未签订任何合同。C又叫来外来工D去做这个外墙的工作,也未签订合同。外来工D在ABC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找来同乡E一起做这个外墙,现在E在工地上摔伤了,造成了六级伤残。现在的问题是,这件事的责任应该由谁来负责,ABCD各应该负怎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6-30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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