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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中国最大的狼性企业,中国移动没人性

中国最大的狼性企业,中国移动没人性 广大公民你们好:
我们是淄川移动公司员工,分别是韩占吉、宋家松、张兆金,我们三人自2003年到淄川移动公司工作至今有六年,因清欠工作己完,淄川移动公司应给我们重调一个工作,可至今也没有安排我们,六年的社会保险也没有和我们算清,在这期间,我们三个人到过市移动、省移动,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可他们官官相护,一个口气,没有给我们解决任何问题,国家早己颁布了新劳动法,可狼性企业中国移动不按国家的法律办事,淄川移动公司非法用工,管理层没人性,我们三人决定坚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我们准备用生命来换取,我们辛苦为移动公司工作了六年,把我们的青春贡献给了移动公司,我们认为给淄川移动公司做出了重大贡献,我们去淄川区里,淄博市里,山东省里都去找过,可他们说中国移动是国企没权力管,难道就没有管的了他们的地方,请广大市民给评评理,现在国家正在构建和谐社会,难道他们真的要把矛盾激化了吗?我们为此事己找了将近一年了,自然我们己一年没有收入了,我们都是有家庭的人,上有老下有小,我们的年怎么过,难道让我们三家都到张经理家去过,不要让我们走极端,我们原来的态度用协商的办法来处理此事,反正我们的事各级领导都知道,此事不处理好,我们有的是时间。最让人难以想信的事,淄川移动公司领导用尽各种手段威胁我们三人,说要让我们的家人在别的单位下岗,还跑到家里调家不和,广大市民朋友们你们给评论一下,这是不是移动公司所为,这是人道主义吗?还是人吗?
望上级领导,新闻界、法律界还有广大市民,给予帮助和支持。
                    
                         衷心谢谢
(这是我们第一次找他们时写的,一直到了济南)
尊敬的中国移动、省、市、区各级领导:
我们是淄川移动清欠室员工,分别是:韩占吉,宋家松,张兆金,我们自2003年到公司清欠室工作至今有6年,在这6年里,我们为公司尽心尽力,为公司挽回了许多走失的客户。含辛茹苦,骑着摩托车走乡串户,有时车子滑倒了、腿磕破了、手冻僵了也不在乎,有时一天行程都在几百公里以上,有时晚上回来到八、九点甚至更晚。为公司平均每人每月要回欠费至少五千元以上,甚至几万元,真是夏天顶烈日、冬天踏冰雪,我们还自创了各种通知书和登记表,可以说我们为淄川移动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可以说我们比公司的每位员工付出的都要多、比每位员工都了解市场、了解各种客户的心理和需求,我们突出的工作成绩和辛苦从公司领导到每位员工都是有目共睹的,可是我们并没有享受到国家规定的任何保险和待遇与我们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我们虽然非常热爱这份工作,但是由于清欠工作即将完毕,现在已不能保住我们最低的生活保障,望领导能给我们重调一个岗位并签定劳动合同,我们要求补上这六年应该有的一切保险和待遇。从劳动法来说这也是合情合理的,无论领导把我们调到任何工作岗位,我们保证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能把工作做到最好,用全身心的努力为公司和客户着想,我们的建议望领导给予重视和答复。
 
                            致盼
淄川 张店 济南 北京
(这是我们第二次写的,一直到了北京)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们于2003年在淄川移动公司清欠室工作,至到2009年3月份清欠室工作不能继续。我们于3月21日中午和淄川移动公司张伟光经理协商6年保险和按排工作问题,张经理说:“志向挺好,实现不了。”于是我们23日去了淄博市移动公司,刘鹏经理接待我们,说了经过后,说下午给我们答复,下午三点左右,刘经理打电话说明天让我们找人力资源部,当天我们住在淄博某旅馆,次日我们又去,卞经理和我们谈话,在说话的过程中已经给区领导打了电话,淄川区董经理等人开车过来,让我们回区公司谈,回去后没有谈什么。
于是24日再次来到市公司,李忠志、卞涛、区张伟光经理们和我们谈话,说一周之内给我们答复,又一次回来。我们3月30日周一去了区移动公司办公室,说让我们周二去,因为说好的一周时间还差一天,我们于第二日又去,张经理答应我们说:“不可能不管我们,让我们等岗位,一定给你们安排,再等一周。”我们等到下周二再去时,张经理在市里开会发短信告诉我们要耐心,再等等,开了三天会后周五去找她,态度又变了,说让我们等一个月,一个月后保证给我们按排工作,没办法当天给市里李忠志经理打电话,他说下午六点和我们谈,去了之后只有区里王洪松主任在,内容还是让我们等一个月。
我们于4月14日周二到达省公司,吴世国经理和我们谈话,让我们回去找市公司,不要找区公司了,当场给李忠志经理打了电话,让他给我们处理,卞涛经理打电话让我们回市公司。去了以后,李忠志、卞涛两位经理承诺说六年保险帮助我们解决,工作问我们会不会电脑,还当场测试,说好让我们干营业员,明天八点到区公司上班。
第二天我们去了之后,张伟光经理说有事,明天再来办,我们明天又去,李忠志经理也在场,还看了我们六年的工资表,张伟光经理又改成了让我们干保安,到营业厅实习三个月,实习期工资八百,实习完了再给你们涨工资,签合同,买五险,如果有合适的岗位再给我们调,当时我们不同意,经过商量,答应先干着,有了岗位再调,我们特意问张经理,干保安谁和我们签合同,她当场答应说到时候移动公司和我们签合同,决对不把我们往外推,不会让我们和保安公司签合同,还说干保安是暂时的,三个月后按排干别的工作。
这三个月里我们是勤勤恳恳的工作,服从营业主任的分配从事如扫地,擦桌,扫院,开关门,打扫厕所,装卸花生油,洗衣粉等等,帮客户在自助交费机交钱,摆放车辆,营业厅主任和员工也都看在眼里,也说不出什么来,这些我们都没有怨言,我们原想干够三个月以后就能和我们签合同,涨工资,调工作。
期满三个月后,再找张伟光经理时,又对我们说公司不可能和你们签合,让我们和保安公司去签,不签就不要上班了,保险买一项,工资还是八百,这样的条件我们是不会答应的,到现在我们的六年保险问题也没有解决,合同也没有签定。
最让人不敢相信的是淄川移动公司领导想尽一切办法对付我们三个,现在公司把以前说过的话和许诺全部都推翻了,并说要按他们说的干,要不就让我们下岗回家。
最近的日子里,三番五次找我们谈话,不要我们上班了,让我们再找工作,跑到张兆金家中,挑家不和,说这样低的工资是对家庭不负责任。其中找到韩占吉对象的单位领导,跟对象说:“如果韩占吉再上班,就让对象也下岗回家,威胁家属也干不成工作。”还有用同样的手段威胁宋家松的同姓远房侄女。难道说这就是人道主义,让一家人都没有工作没有饭吃,这就是他们说的所谓的人道主义,我们实在无法接受。
区移动公司领导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无所不用其极的工作方法,一个企业的道德在哪里?我们非常不满意,对这种哄骗三岁小孩的工作态度非常不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的合法权益没有答复前,我们还要继续烦请上级领导出面解决,我们对国家的政策和我们的合法权益有信心,对我们的维权之路有强大的决心,我们希望再谈话的时候,在办公室、公开场合,阳光下,不欢迎跑到个人家里谈,不要影响到家人和亲属。不要再发生不和谐的事情……
我们一个月八百的工资干了三个月了,上级领导,请问我们都是有家庭的人,我们现在连最低生活保障都保不住,更不用说我们的孩子还在上学,请问八百元能干什么?我们现在没别的想法,只想让淄川公司领导兑现他们以前说过的话,望上级领导能给我们一个公道并督促他们按排我们六年的保险和工作问题,马上解决处理为盼!谢谢!
 
附(尊敬的中国移动、省、市、区各级领导:
我们是淄川移动清欠室员工,分别是:韩占吉,宋家松,张兆金,我们自2003年到公司清欠室工作至今有6年,在这6年里,我们为公司尽心尽力,为公司挽回了许多走失的客户。含辛茹苦,骑着摩托车走乡串户,有时车子滑倒了、腿磕破了、手冻僵了也不在乎,有时一天行程都在几百公里以上,有时晚上回来到八、九点甚至更晚。为公司平均每人每月要回欠费至少五千元以上,甚至几万元,真是夏天顶烈日、冬天踏冰雪,我们还自创了各种通知书和登记表,可以说我们为淄川移动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可以说我们比公司的每位员工付出的都要多、比每位员工都了解市场、了解各种客户的心理和需求,我们突出的工作成绩和辛苦从公司领导到每位员工都是有目共睹的,可是我们并没有享受到国家规定的任何保险和待遇与我们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我们虽然非常热爱这份工作,但是由于清欠工作即将完毕,现在已不能保住我们最低的生活保障,望领导能给我们重调一个岗位并签定劳动合同,我们要求补上这六年应该有的一切保险和待遇。从劳动法来说这也是合情合理的,无论领导把我们调到任何工作岗位,我们保证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能把工作做到最好,用全身心的努力为公司和客户着想,我们的建议望领导给予重视和答复。
 
                            致盼
淄川 张店 济南 北京)
韩占吉一家四口人农民,可是村里的田地几乎没有,只好出来打工养家糊口,租了三间房子做住处、还没有水。对象每月五、六百元的工资也让淄川区移动公司给搞下岗了,孩子上小学要交借读费,还要照顾七十多岁不能走路的母亲,全家的重担压在我一个人身上,生活十分困难。请求上级领导给我们做主。望领导们给我们个机会,我们一定好好珍惜。谢谢!
 
张兆金一家四口,全部是无地农民,大女儿十一,儿子不到两周岁,老婆在家看孩子,我还有年近七十的父母及岳父母要尽赡养义务,全家就指望我一个人,生活特别的困难,压力重重,几欲崩溃,近年来虽然生活拮据,入不敷出,但还能勉强维持,如今失去工作,对于我这样一个负债累累的家庭,将是毁灭性的打击,孩子将是灰色的童年,父母将是痛苦的晚年,当看到国家的保民生政策,我觉的我不会从失望到绝望,我相信党,相信政府,我会有希望,我需要工作。殷切盼望各位领导早日解决我们的困难。泣盼!
 
宋家松,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已下岗十四年了,我妻子也是我们一个单位的原淄博啤酒厂,也是早已下岗在家,并有一身的疾病,如腰间盘突出,泌尿系统肾不好,力乏,失眠,没精神等,医院的诊断证明我们都有,医生说这些病是不能干重活的,我们还有一个今年考上大学的孩子,各项费用都得交,我们现在的最低生活都保障不了,吃了上顿没下顿,冬天连生炉子的煤都买不起,只能挨冻,我们怎么供孩子上学,我早以办理了特困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我们现在是零就业家庭,请各级领导按国家政策给我一个再就业的机会,我们以我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的,衷心的谢谢各位领导,我的衣食父母。顺祝,康吉
 
韩占吉13853381889宋家松13589487866张兆金13792194544
(这是中国移动淄博公司在山东省信访网上给我们的答复)
 自2009年3月份起,张兆金、韩占吉、宋家松三人先后到淄博市淄川分公司、淄博分公司、省公司和集团公司反映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问题,并于2009年8月24日到省信访办进行信访(省公司于25日将信访情况向省信访办作了汇报),反映同样问题。现将我公司落实张兆金、韩占吉、宋家松三人来信来访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指示。一、 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 张兆金等人网上反映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问题。张兆金等人要求,为移动公司清欠6年并要求移动公司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移动公司应为其安排工作;反映与保安公司直接签订用工合同和薪酬待遇低;反映家庭困难需要移动公司照顾。二、 有关问题落实情况 1、 劳动和用工关系张兆金等人不属于移动公司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淄川分公司与张兆金等人至今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和有关协议,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淄川分公司欠费清缴工作,分公司以业务外包形式委托张振毅清欠。清欠人员由张振毅个人负责招聘。 2003年8月,张振毅个人收取了张兆金等人的押金500-1000元不等,并开具加盖山东移动淄川经营部收费专用章的收据。2004年3月张振毅与张兆金等30余人签订了催费合作协议,成为张振毅的清欠员。 2003年8月至2009年2月张兆金等三人工资由张振毅以清欠酬金的形式进行发放。 2、 业务关系淄川分公司欠费清理工作采用业务外包形式委托社会清欠公司进行清欠。淄川分公司2000年7 月与承包者张振毅(个人名义)签订协议书,2008年2月与般阳兴合通讯器材经营部(委托张振毅)签订清欠协议书,负责淄川分公司欠费清缴工作。 3、 关于张兆金等人的社会保险问题,我们认为应由欠费承包人张振毅负责与张兆金等人协商解决。 4、 关于张兆金等人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张兆金等人一是认为工资太低,二是认为做保安工作没有面子,因此,不同意到保安公司工作。 5、 关于张兆金等人家庭生活困难问题,张振毅曾经承诺帮助解决。通过此次张兆金等人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我们也意识到在我们日常的工作管理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尤其是在票据业务及合同管理等方面工作上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我们将以此事件为契机,吸取教训,堵塞漏洞,不断完善和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为促进公司的市场发展而不断努力。 
2009年9月18日  
(这是我们在山东省信访网做的回复)
我们已看到网上移动公司的答复,回复如下:虽然淄川移动公司没有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可我们当初看到淄川电视台的广告,是淄川移动公司招清欠业务员,我们是冲移动公司这块牌子去的.:
1. 2003年报名时张振毅也没有说明是他个人承包的,这六年来我们也没有见到他和公司的任何协议和相关资质、工商税务等手续,我们认为是给淄川移动公司干的,就连张振毅用的手机号也是移动公司的内部手机号(13506430075),阎春梅也是我们的管理人员手机号(13506430091)。我们搞清欠用的如:通知书、工作证、押金单、发票等都是移动公司的,上面的工章全称是(山东移动通信责任公司淄博分公司.收费专用章.027)不是他们说的山东移动公司淄川营业部.收费专用章。04年张振毅是和我们签过一次协义,但上面的甲方是淄川移动公司清欠公司(简称甲方)。
2. 淄川移动公司和张振毅的外包关系我们不知情,他们所说的淄川分公司2000年7月与张振毅个人和2008年2月与般阳兴合通信器材经营部签订的清欠协义书我们更不知情。
3. 我们的社会保险问题无论是淄川移动公司还是张振毅,至今没有和我们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淄川移动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 我们干保安问题因公司当时许诺说干保安是暂时的,实习完三个月,分配别的工作,并和移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涨工资。
5. 关于生活困难问题,淄川移动公司和张振毅不但没有解决,反而雪上加霜,我们至今没有工作,一家人要吃饭,迫切等待领导给予解决和处理。
(这是山东省信访的几次回复)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上次移动公司已作出详细解释与答复。若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与市移动公司联系。
2009年9月18日  
  您好,欢迎致信省信访局。您来信提出的事项,有关部门已经作出处理意见。如果您对处理意见不服 ,我们建议您直接向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
2009年9月21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蝌蚪(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09-12-21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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