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军婚,我能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吗
军婚,我能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吗 你好,谷律师。我是于今年4月24日和我老公办理结婚手续的,他是个2级士官,之前恋爱我和他一直呆在部队本地。后来因再度怀孕我和他领了结婚证, 我在今年2月的时候就做过一次人流,4月份又再次怀孕,因为之前因不知情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所以为了孩子健康我们决定还是选择人流。因为他在部队无法照顾我,所以4月29日我回老家做手术。因为是3个月内连续2次人流,所以手术后一直没恢复,身体很虚弱。但他在这时却催促我去找工作,觉得我应该去挣钱。此时我还在服药,而且经常莫名头晕,腹痛。我拒绝他要我上班的要求,我觉得我没办法去做那些需要长时间站立的工作。他10月拒绝再给我任何费用,他说他没钱,又怎么样,但是我知道的是他每月工资有4000多。在这几个月之间因为我没上班的原因,他对我态度转变的很快,经常辱骂我,丝毫没关心我任何病情,还说不关他的事,反正他的工资是他自己的,他不会给我一分,要钱就自己去上班。我到现在经常腹痛头晕,而且检查有严重妇科病,而且生育能力受怀疑。今年11月底,他休假回来,但回来的时候我不知情,因为我住我妈妈家,都是过了几天他才告诉我他回来了,回来这50天时间,除了有时打电话叫我去找他,然后他发泄兽欲,几天后又让我自己回自己妈妈家,其他时候他在哪我毫不知情。他也没关心过我任何身体健康,因为他回来的当月发泄兽欲,我当月来了3次列假,想去看医生,但我根本没钱,就想他给点,但他拒绝,说他没钱,让我自己去借。反复这样,长痛不如短痛,我提出离婚。他可能也觉得没意思了,口头同意了。因为军婚必须回驻地由团级以上开证明,所以他说要等他办好才能离,但是不知道这个证明会拖多久。我想问律师,在这没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我有权利向他索取我的生活费吗?还有我们无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我能要求他赔偿吗?恳请您帮帮我,给我一些建议可以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64083……(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09-12-21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