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采光权的法律咨询
关于采光权的法律咨询 有两幢楼分别A和B,原先A高4层,B高5层,后A推倒后新建6层,并自二层开始进行向外挑1.8米。A与B楼间距为6米,A与B是错落,A在前,B在后。两者房屋重叠部分大概3米,现在加上外挑的1.8米,大概4.8米。由于A向四面外挑,现楼间距为4.2米,原没有外挑和加建的情况,B的房屋基本上面向A的房间都有日照,现由于A的加建及外挑,导致B原重叠部分没有日照。A目前属于在建情况,我能通过什么途径使A更改建筑方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NGGU……(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1-12-27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