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主张孩子的权利
1.《侵权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2.孩子应当去做伤残鉴定。
3.具体赔付方式: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父母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除以上费用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您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你们应该先做相关的伤情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和注意义务,学校将承担责任。建议先做伤情鉴定,再索赔。
你好,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有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不希望孩子出庭,可以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