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是个小包工头 和甲方签订合同时 甲方强调出了安全
你好,没有合法的转包资质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你好,私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雇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算工伤,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
建筑公司把活包给的那个私人,是没有承接这个劳务资质的。那么首先建筑公司就违法分包,是违法的。建筑公司将劳务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是由建筑公司完全负责。二 如受伤不严重,在医院医治完成后,由医院出据出院证明书及病人需要休息时间手续,伤者在医院治疗及护理人员所有费用由建筑方先行垫付。出院后建筑方与伤者双方协商解决,合理赔偿伤者受伤害及事后务工及生活补助费用。如双方协商达不到协议,那么就以法律路途。如果受伤严重,建议到当地评残中心,评残后再解决。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你说的情况,赔偿责任由你和包工头一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