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今年相亲了一个男孩子,发生关系,相处两个月,发现不合适
这个又不是买卖,可给可不给,国家法律不鼓励给,两人合适就在一起,不合适,权当谈了场恋爱,试婚了回。
不合理 分手不应该涉及钱财 如果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钱财 不存在是否合理一说
是有点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