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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给予人撤消赠予房屋的问题!

房产纠纷,给予人撤消赠予房屋的问题! 给予人房产过户于受予人名下2年后,(虽说是给予但有金钱交易,金额与房屋实际价格相同!因为是兄弟关系所以走给予合同,但没有金钱交易的证据)双方发生矛盾,并且产生撕打动作,均无受伤害(双方用凳子互相拽弃,但并没有攻击到对方),但有言语过激行为。请问此时如给予人向受予人收回房屋,撤消给予的可行性多大?(给予人的理由是侵犯其个人名誉,言语过激)给予人有没有权利收回给予房屋?如有权收回给予房屋的话,给予人又不承认之前双方的金钱交易,受予人的权益如何维护?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顺为(天津-南开区)
提问时间:2008-10-2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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