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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一年后他家老房子拆迁,当时的拆迁政策是每人40平米,小孩算两个人的份额

我们结婚一年后他家老房子拆迁,当时的拆迁政策是每人40平米,小孩算两个人的份额 我们结婚一年后他家老房子拆迁,当时的拆迁政策是每人40平米,小孩算两个人的份额,我也是被安置的对象,所以我们拿了两套80平米的房子,一套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一套写了小孩自己的名字!现在我已经起诉离婚要求平分我们名下的那套房子,对方在法院上拿出一份动迁协议,动迁协议上只有户主,被告,被告哥哥的名字!这个是不是对我很不利啊?现在被告要房子,只肯给我30万,(我们现在房子值180万)我不同意,法官说如果互不退让她就按各50%的份额判,但我要给被告一些经济补偿!说我对老房子没有过贡献!请问这样判合理吗?按份额判对我十分不利,等于没有解决我的生活问题!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拍卖这套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6-27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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