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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早上班乘坐公交车下车时被后面的电动车撞倒,脚踝有轻微骨折

我在早上班乘坐公交车下车时被后面的电动车撞倒,脚踝有轻微骨折 我在早上班乘坐公交车下车时被后面的电动车撞倒,脚踝有轻微骨折,,当时电动车人逃跑我就没报警,就自己看病养伤,才一个月老板就催我上班,这是家私营企业没头保险,老板只答应赔偿医药费不给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6-06-27 19:3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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