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公司这样罚款合理吗?做法有不合法合理的地方吗?
公司这样罚款合理吗?做法有不合法合理的地方吗? 在公司上班时间因同事工作没做好,我说了他几句,在休息时,他借口我关门碰到他身体,突然对我出手,我本能的还手了,最后因为他没打赢,叫了他们亲戚朋友一大群人,在我们公司领导面前追着我打,这时我没还手,被他们揍了一顿,后来我拦下出租得以跑掉,我们互相有受一点点伤,我眼镜被他和他兄弟(也是我们同事)打烂了,公司最后在警察局说由公司处理,我们签字了。公司处理的结果是我们互相赔偿对方医药费,他兄弟那天没被带去警察局(开始只有打架的我被带去),罚款三百开除但他还有工资拿(不负责医药费公司说),我们两个也一样,而互相赔偿对方医药费,我的眼镜公司借口当时在派出所写的案底上只写有赔医药费为由不处理。公司虽然上至领导下至员工虽然都说我平时工作为人这些好,可是只能口头上说而已,我在成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啊,只有让我认倒霉。我二十几天的工资,被公司因为我们打架各样开支全没了(我们公司听说以往打架的工资都被罚完了的,公司领导说这是规矩)。只给我我的押金。请问公司处理合法合理吗?明天让我去办手续呢我该咋办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赵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12-2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