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保全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法院也同意了,我交了保全费,现在法官说蚌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给保全
你好,你所问的问题涉及到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成为民事保全和民事执行的标的物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法律上的确有不同的见解。包括最高法和建设部的观点以前都不一致,也存在新法和旧法的不一致,按最高法回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最新观点和15个部门的观点,住房公积金可以成为保全对象。但最后执行还是有比较严格的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