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前买房共同首付,贷款由男方负责,名字也写男方姓名。如何公证或协议为共有?

婚前买房共同首付,贷款由男方负责,名字也写男方姓名。如何公证或协议为共有? 我们婚前买房,是双方共同首付的,然后男方贷款,女方负责日常家庭开销。我知道现在这房子法律上是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但是,如何才能在婚前证明是两人共有呢?现在房产证还没拿到,因为是期房明年7月能拿。
1、除了去公证,好像还可以共同签订协议,请问这个协议是怎样的形式?自己拟定然后签字就行了吗?需要注意什么地方?比如日期什么的?
2、如果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男女双方都是上海引进人才居住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xi……(上海)
提问时间:2011-12-26 16:1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