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曾用名
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你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增加曾用名手续。
建议先咨询一下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再根据提示准备文件。一般需要提交你的书面申请报告,带上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曾经使用过的姓名依据(如学校证明你以前是用这个名字的;当地居委会证明;当地派出所证明等),证明越充分越好,向公安局申请登记。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接受劳动教养的,不得变更姓名。
户籍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