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后告到劳动局后说月底发,但是原本两千五多的
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后告到劳动局后说月底发,但是原本两千五多的 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后告到劳动局后说月底发,但是原本两千五多的工资被故意扣除了一千二,包括(水电费扣除,工衣扣除,等。。。)请问该如何维护个人钱财和如何申述》 本人没有签约合同,在职未满一年。没有打卡签到资料,但有个人工资单和工牌工衣,也有人证可以证明在职过此公司,想要追回所该得到的工资和要求赔偿未签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如果请律师帮忙出面代权的话,成功率达多少?在线等,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6-27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