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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教師於2010年集資11萬元建房,校方領導和承建方勾結,2015年在電樓沒裝,道路沒修,水電沒安裝,更沒有相關部門驗收的情況下,要求在2015年5到7月交清全款,沒按期交的按1.5%利息收取,否則不給鑰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張小小(湖北)
提问时间:2016-06-27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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