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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合伙人做生意分开了,有一份我们开店时共同出资拿下的代理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合伙人做生意分开了,有一份我们开店时共同出资拿下的代理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合伙人做生意分开了,有一份我们开店时共同出资拿下的代理,这个代理她需要补给我1万的业绩让我从新加钱拿我个人的代理,而这一万的业绩侧要发一万块钱的货才够,回来以后她给我打了1万块钱在我卡上,因为我个人资金不足,还有没时间去公司拿货打代理,而不是我故意拖延,或者不还她钱,因为这钱是有的业绩挂着勾,钱我也只能打在公司里,公司给我上业绩,给她发货,她现在向公安机关报案,告我诈骗,挪用公款,没有任何书面材料,只有她打钱的银行票据,还有微信聊天吵架时说了些故意拖她的话,但钱是要还的,因为当初她也是这样过河拆桥,把我踢了她一个人开店。请问律师,这算证据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6-06-26 20:38